八字教材:干合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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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合原则
【1】 紧贴干合
1. 干合宜紧贴
月提有引则化(馀气亦可)月提无引不化,只是合住
例1: 癸 壬 辛 丙
卯 辰 亥 午
-再辛紧贴为邻,有亥水(比)为引,故能化水(比)
2. 合而能化
则原来两干之本性巳失
例: 癸 壬 辛 丙
卯 辰 亥 午
丙辛合化水後,丙(才)不再是火(才),辛(印)再是金(印),变成了两个水(比)
3. 若合而不化,无根(主气)之干
原气尽失:不再克他干,不克直坐地支,亦不受直坐地支生扶
例2: 丙 癸 辛 丙
辰 亥 卯 辰
-因地支主气无火(财)及金(印),丙和辛也变成 “废人”
4. 若合而不化,有根(主气)之干原性犹在
例3: 戊 癸 乙 戊
午 丑 卯 寅

-戊癸合火而因主气无火而不化,但戊(官)通根于丑土之主气(杀),故(官)原性犹在

5. 日主被合
无论化与不化,日主之原性不失
例: 戊 癸 乙 戊
午 丑 卯 寅
-戊癸合火,不论化与不化,癸水之原性仍保留

【2】 相隔不合
1. 遥合不化
有合之情,而无合之实
例4: 甲 庚 丙 乙
申 戍 戍 亥
-乙与庚相隔,即使月提馀气有辛金(劫)为引,亦不能化

2.
又如例2的年干丙(财)紧贴月干辛(偏印),虽然无引不化,仍然合住;但时干的丙(财),因与辛(偏印)不是紧贴,故不能合

【3】 妒合(争合日主)
1. 月干时干争合日主,叫做妒合
例5: 壬 丁 壬 丙
寅 巳 辰 申
-二壬争丁
2. 注意:争的是日主,方叫妒合;争的不是日主,只叫争合而已
3. 争合妒合,一律不能成化
 4. 男命二财争合日主,或女命二官争合日主,都会出现三角恋爱、纷争之象

【4】 争合有序
干合有序:年、月、日、时
1. 例6: 丙 丁 壬 丁
午 丑 寅 丑
-月干壬与年干的丁合在先,故不能与日干之丁合於後
-这种情况,不能叫妒合
2. 若为女命,夫星(官星)合年干去了,情不向我;夫妻之间便会出现貌合神离,同床异梦的现象
3. 若为男命,二丁争壬(争合),中间壬(官)之气,会被二丁(比)泄尽
具体情况是:-身旺仕途无望
-身弱反吉(能否做官,还看岁运而定) (责任编辑:周易天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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